潜在义务。潜在义务是指结果取决于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可能义务。也就是说,潜在义务最终是否转变为现时义务,由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或有负债作为一项潜在义务,其结果如何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证实
现时义务和潜在义务区分(现时义务和潜在义务区分是什么)
没有具体说明的事件。
比如端茶倒水便是秘书的潜在义务。
总结一下,或有事项中如果形成了预计负债,则该预计负债一定是现时义务。或有事项中的或有负债,可能是潜在义务,也可能是现时义务但金额不能可靠计量。也就是说现时义务不是区分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标准,这个结论很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或有负债是潜在义务,预计负债是现时义务,或有负债要披露,预计负债要列报。潜在义务可能性比较低,一般低于50%,现时义务是很可能发生,要求可能性高于50%
潜在义务: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可能会形成未来期现时义务的一种不确定义务,又叫或有义务。这种或有义务,要么体现为是否一定会形成未来期现时义务不确定,要么体现为形成未来期现时义务的规模(金额)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