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补助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法律主观:
失业补助金有影响吗 失业补助金会影响失业金吗
领取失业补助金对个人没有不利影响。失业补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但基本养老保险会中断,需要在找到新工作后在继续缴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领失业补助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领失业补助金,并不会对以后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领失业补助金属于社会保障性质,而且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不缴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时的待遇会有所降低。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领取失业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慎重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原因有三个:
1.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只能申领一次;
3.可能对下一份工作有影响;
4.申请麻烦,领取的失业补助费用不多。
具体分析如下:
失业补助金,即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
申领失业补助金对我们自身的影响:
1、如果领失业金,就意味着处于失业状态,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正常领取失业金时是会记录在档案的,但没有后果,不过如果因为个人影响不好而失业领取失业金的,那可能会对你的下一份工作有影响。
3、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
4、失业补助金申请麻烦,因为不同地区标准不一样,领取失业补助金也会有所不用,因此就很有可能会导致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能领取失业补助费用不多。
不领事业补助金不等于不交社保
用不用交社保和不领失业补助金没有什么关系。
1.不领取失业补助金,可以继续交社保
虽然大家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但因为一些原因并没有领取,不管有没有找到新工作,参保人就可以交社;只是说没有找到新单位,社保就需要自己全部缴纳,若是找到新单位,社保就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2.不领取失业补助金,可以不用交社保
在失业期限,因为一些原因,参保人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或者是说符合条件,但参保没有领取的情况下,大家是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交社保的;若是不想交社保,当然是可以不用交的,但若是已经再3就业了,有了新单位了,这个社保根据规定还是必须交的。
失业补助金不等于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不是一回事,通常在规定年限里面的失业人员,在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时候,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因此在不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候,是因为不符合失业补助金的条件下,同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下,是可以说不领取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失业金的;若符合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但失业人员未去申请,是不可以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是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
二是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三是失业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再就业的打算。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第八条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失业补助金领了会影响什么
法律分析:
失业补助金领取后的影响为:领取失业补助金,意味着社保断交,因此可能会对养老险、医保的缴费年限产生影响,比如养老险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因为缴费年限减少而有所降低等。但是,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还是可以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因此也就不算社保断交,不会对社保缴费年限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申请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有没有影响
失业金的领取并不会对以后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属于社会保障性质,而且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不缴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时的待遇会有所降低。唯一的影响为如果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
2、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3、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
4、居住证复印件;
5、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
6、涉及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失业金的领取是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六十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领取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影响吗
法律分析:
领取失业补助金对个人没有不利影响。失业补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但基本养老保险会中断,需要在找到新工作后在继续缴纳。
一旦领取失业补助金也就意味着社保断交了,因此可能会对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之间的缴费年限产生一定的影响,保险退休之后能够领取到的养老金,会因为缴费年限的减少而有所降低,因此千万不要轻易地中断社保的缴纳。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间要是找到了新的工作,那么是不可以继续领取事业补助金的。
如果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你找到了新的工作,新的工作单位会给你重新申报,然后继续缴纳社保,因此你就不再是失业状态,自然不可以在领取失业补助金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后重新就业的同时,应该要及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的林申请,然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停止发放剩余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是国家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政策举措,是为了有效应对疫情,给失业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所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并不会对我们以后就职或享受社保待遇产生影响。失业补助金是国家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政策举措,是为了有效应对疫情,给失业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所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并不会对我们以后就职或享受社保待遇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