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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招办电话

青岛市招办电话:8578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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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及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2、负责本市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3、负责本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考籍、毕业申请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统一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

4、负责本市初中学业考试考务组织、命题、阅卷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管理、阅卷等工作。

5、负责本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社会证书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6、负责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统一管理、发布本市招生考试信息。

7、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其他教育考试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

青岛市招生考试——机构设置

青岛市招生院——监督投诉

2023年山东考研招生电话

山东省考研招生办电话是:

2023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报考点代码招生单位代码名称部门咨询电话地址发布研招信息网址邮编3701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高招科0531-86111560、86111563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5号http://

2.微信公众号:临沂教育发布2760033714德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科0534-2388605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大道329号http://

山东省研究生考试院电话

山东省研究生考试院电话:0531-81916027。

1、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电话:0531-81916027

邮箱:、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电话:0531-86111560、0531-86111563

邮箱:、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咨询电话:0532-85786212

邮箱:、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电话:0533-2793623

邮箱:、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咨询电话:0632-3314618

邮箱:、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电话:0546-8328330

邮箱:、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电话:0535-2101810

邮箱:、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咨询电话:0536-8232582

邮箱:、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电话:0537-2359966

邮箱:、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电话:0538-8236001、0538-8520993

邮箱:青岛考研考点什么时候公布

考点安排

2022年青岛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点安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安排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范围内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任何考生或个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点、考场。

2021年考点发布时间可供参考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2)温馨提示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周六)至28日(周一)进行。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2)设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5个考区,47个考点(详见附件1),1116个考场。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

青岛招考院电话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客服电话是0532-85786201;考试院地址位于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是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等院校及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山东省专升本考试、普通高中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其他面向社会教育考试的考务组织和服务工作等。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各部门主要职责

1、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处 (高招处)

负责本市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高考外语口语考试、省外院校艺术专业测试的考务组织及服务工作。

2、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 (中招处)

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及英语听说人机对话、信息技术科目考务组织及服务工作,以及高中段招生录取有关工作。

3、自学考试处(自考处)

负责本市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山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考务组织及服务工作;负责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毕业初审及助学单位管理等工作。

4、社会考试处(社考处)

负责本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考试等考务组织及服务工作以及教师社会招聘考试相关工作。

5、信息技术处(信息处)

负责本市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市教育招生考试数据管理、网络及系统管理、信息安全、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发布等工作。

6、招生考试研究处 (研究处)

负责本市有关教育考试命题工作,负责本市考试评价工作。

7、综合处

负责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日常运转,承担党建、纪检、文秘、宣传、信访、督查、财务、人事及招生考试后勤支持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档案、文书档案管理。

青岛研究生考试考点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设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城阳区5个考区,57个考点,1332个考场。部分考点有青岛市崂山区第一中学、青岛市崂山区第二中学、青岛第一中学、青岛第二中学、青岛第二中学分校、青岛第七中学、青岛第十七中学、青岛第二十六中学等。

考研小提示:考研的初试有两天,为了能让自己在考试的两天内能获得更多的休息时间,可以提前在考场周围定一个宾馆,离考场越近越好,上午考完还可以回去休息半个小时以上。可以和其他研友同住,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考生建议独自住。

另外,提前一天去考场踩点,计划好自己从住的地方到考场的最佳路线,节约时间成本,尽可能为自己腾出更多的休息时间。一定要保证考试两天的伙食质量,从品质和时间成本考虑,在踩点的时候把考试两天的饭给定好了,下考后直接就可以去取,不耽误任何时间。

2022年青岛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青岛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形式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复试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所有专业均采用 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考生复试时,须严格遵守《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1.网络复试平台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主选平台),操作流程及规范将通过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腾讯会议或其他备用平台:因考核内容不同,各招生学院网络复试备选平台所需设备可能会有所差别,具体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2.设备及环境要求

(1)我校采用双机位 面试 :“第一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用于采集考生音频、 视频 ,位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位于考生侧后方45度处,确保考生 考试 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成员看到。

(2)模拟测试:请考生提前安装并熟悉相关测试平台的使用方法,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作。我校将提前组织演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招生学院网站最新通知。

3.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详见《青岛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4)。

二、复试内容

1.复试总成绩100分,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听力及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运用及拓展能力;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 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各招生学院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科学设计复试方案,确保复试试题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各学院复试方案应明确各模块的考核内容、时长、合格标准、计入复试总成绩的分值(权重)等内容。招生学科复试方案以各学院网站最新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仅限一 志愿 考生,调剂考生另行通知)按照给定的网址和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

3.复试费用。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按每生120元收取。

4.体检

考虑到疫情防控常态化等情况,我校体检将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 工作 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1.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含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含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拟录取排序

招生简章及 专业目录 中按方向招生的学科按方向进行排名录取,其他招生学科按专业进行排名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同一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国家统一命题英语成绩。

同一学科若有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两类考生须分别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首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计划录取调剂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参加录取排序。

(三)加分资格

按教育部规定,参加“ 大学生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 毕业生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 新生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 毕业 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 就业 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青岛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不迁入青岛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如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不符合我校规定,请主动向我校提出修改申请。

未通过或未完成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五)复查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和各招生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