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
法律主观:
拆迁工作经费土地增值税扣除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使用
土地增值税依照房地产转让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金额的增值额征收,增值额×适用税率=(收入-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适用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需要征收。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需要说明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是在房地产开发费用中扣除的,具体规定参考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九、关于计算增值额时扣除已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含哪些?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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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六项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详细分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装修费。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质量保证金开具发票,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契税,拆迁安置费会扣除土地增值税。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在界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时,只有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在征用后转为国有土地时才能转让。只有有偿转让房地产,才属于征税范围,房地产的继承、赠与等无偿转让行为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也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指建于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种植物、养殖物及其他物品。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2)征税面比较广。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
(4)实行按次征收。
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拆迁补偿费未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清算能扣除拆迁补偿费么
拆迁补偿费未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清算能扣除拆迁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是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开发成本重要组成部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作为扣除项目在计算增值额时扣除,起到了有效抵免土地增值税的作用。
房屋拆迁补偿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法律分析:不需要缴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