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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三年多忘记转档案怎么办_档案丢了退不了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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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不转走个人档案,原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离职人员不转走他的个人档案,原单位可以电话联系他,将他的档案放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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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不转走个人档案,原单位可以暂时代保管,然后通知本人把档案取走转到新的工作单位,也可以把档案转移到地方档案管理中心存放。

如果有离职人员的联系方式,就联系他,约定一个期限,让他转走个人档案。超过了这个期限,把这个人的档案送到人才中心,或者社保机构。

一般是通知离职人员,约定期限,让他本人来转走个人档案。超过了这个期限仍然没有来,可以把他的个人档案送到本市(区)人才中心的档案管理部门。

离职员工不转走个人档案,原单位一般都是把他档案转到当地的人才管理中心,或者不管它。

离职人员不转走个人档案,原单位可以把档案移交给当地人力资源部门管理。

离职人员不转走个人档案的话,原单位应该给他打电话,让他自己把档案带走。

离职人员不准走个人档案人单位可以暂时代为保管,然后通知本人把档案转走,可以转到他的新单位,也可以让他蹲到劳动保障中心

离职人员不转走个人档案,原单位可以先保留一段时间,还不转走就要移交劳动部门指定机构存储就可以了。

离职了没拿档案怎么办

可以找劳动局处理,原单位扣押档案是不对的。

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社保、档案等离职手续。《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离职三年多忘记转档案怎么办

可以调档,去原单位申请调档,填张表就可以了,因为你已经离职,有可能原单位或收取你档案管理费,最好把档案调回到人才或调到街道办事处。步骤如下:第一步,打电话到原单位,确定档案在原单位,并确认调走档按所需要的手续是什么,第二步,按原单位要求,提供调档需要的手续,第三步,去你原单位领取你的档案。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离职三年多忘记转档案怎么办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和人事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1)14号):1.当单位同意当事人辞职时,就直接将档案放在当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2.当事人将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签订有关档案管理的协议。3.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把档案放在该机构,可以再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调动档案到其他档案管理机构。4.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5.如果当事人拒绝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将从新计算 。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离职三年多忘记转档案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档案归档应该在离职时完成,但是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比如离职时不能及时归档档案,或者档案中的资料已经失效,那么就需要重新收集转档案的资料。首先,应该拨打单位原工作部门的电话,询问原来的资料,要求单位尽快提供这些资料;之后,应向原单位索取有关资料,比如工作报告、个人简历、聘用合同等,以及个人收集的相关资料,将这些资料综合整合,整理成转档案的形式;最后,应该将档案通过快递或者亲自送到原单位,期间可以和单位沟通,确认档案是否到达,以确保档案安全。希望能帮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