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施行时间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执业医师法修正案草案 2021年执业医师法修订
近来暴力伤医事件引起关注,在保障医师权利方面,医师法草案专设一章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草案二次审议稿还拟作以下修改:
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二是,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
三是,明确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除了强化对医师权利的保障,在加强执业行为规范方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修改:
一是,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明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是,明确医师不得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三是,完善法律责任,明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的,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对医师在依法允许的医疗卫生机构外执业,或者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将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多少年不得申请
01多点执业
2014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此后,我国允许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多执业范围注册。
为积极稳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进一步明确医师执业规则,草案二审稿允许并开放多点执业,规定医师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后,可以增加执业范围。
此外,草案二审稿还规定:执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当以其中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备案等手续。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但值得广大医生注意的是,草案二审稿明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的,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同时,草案二审稿还对医师在依法允许的医疗卫生机构外执业,或者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02过度医疗
防止过度医疗是多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如何更好地划定医疗行为的边界,在规范诊疗和医学进步中取得“最大公约数”?“医学有时候需要创新,不大可能所有诊治都有指南、规范,建议找一个平衡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建议增加“对疑难杂症、特殊病例和新技术应用等特殊情况,应该遵循科学循证原则”的规定。
而此次医师法草案二审稿则明确规定,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03打击医闹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尽管我国病患人数众多,但数据显示,健康中国行动启动以来,我国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这与医师队伍的辛勤付出密不可分。广大医师护佑了亿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同样,他们的人身安全更要用心呵护。
为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医师法草案二审稿不仅在总则中明确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同时增加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尊医重卫,不仅仅要体现在疫情防控时,更应成为全社会的常态,社会各界都要携起手来,保障医生应有的安全感和职业尊严,推动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
04准入资格修订
新草案修订了准入资格,新草案删去了原《执业医师法》中,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
同时,草案第五十九条规定,在本法施行前、后五年内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对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医学生及医学毕业生相关临床行为做出新增规定,明确应当在执业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参与临床活动。
05强基层“强基层”始终是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反映基层医师招不来、留不住,这是“强基层”中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的常委委员也提出,应当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推动更多更高水平执业医师为基层服务。
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后,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技术职称。
06保障措施及报告义务
《医师法》草案新增“保障措施”章节,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基层医生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对于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精神卫生等工作,新草案提出应按照规定给予适当津贴。
新草案第三十一条还对医师法定报告义务进行了明确,增加了发现可能与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或者不良事件、发现假药或者劣药两项。
07写在最后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执业医师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执业医师法确立了医师的准入管理、执业规则、考核培训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医改深入推进,医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执业医师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实际,主要表现为:医师执业管理有待加强,医师职责和权利义务需要进一步明确,医师教育培养制度不够健全,有些条文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实践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需要上升为法律。
2021年1月,作了较大幅度修改的医师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而此次《医师法》草案新增相关细则共1章节14条,除了明确纳入每年8月19日为法定医师节外,还对现行法律做了较大幅度修改。
目前,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2021年7月9日前,社会公众还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执业医师法全文2021版
法律客观:
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新医师法的颁布
法律分析:2021年 8 月 2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下称医师法),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下称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