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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胜诉后怎样补社保 劳动仲裁胜诉了下一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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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后,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补交社保的流程是:提交补交社保申请、查询缴纳信息、填写申请表、社保部门审查、办理补交等,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中要求补交社保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社保的补充处理。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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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用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的正常认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是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是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对于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结果,是属于劳动仲裁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的决定,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矛盾纠纷后果来进行办理,对于补交社保的具体流程就是以上这些,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确认劳动关系,主要流程是看双方提供的相应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的证据、工作通知之类(邮件,微信群等)、业务合同、其他人的证人证言。

补缴社保,主要还是仲裁裁决,然后公司超过裁决期未提出司法申诉,到当地社保局提交补缴申请,通过计算划款即可。

1、是否有社保账户,若有,用人单位在网上用工备案建立完以后,将劳动者社保账户转至其公司账户后,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基数直接从确认的劳动起止时间补缴至当前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止。

2、若没有社保账户,需用人单位在网上申请建户成功后,按照工资额填报基数后进行补缴。

补缴的难度很大,公司最后一般都是以补偿为主的!

劳动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分析: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补缴社保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胜诉后怎样补社保

劳动仲裁裁决补交社保的流程是:提交补交社保申请、查询缴纳信息、填写申请表、社保部门审查、办理补交等,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中要求补交社保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社保的补充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拿着仲裁判决书怎么补交社保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裁决后,社保补缴的流程为:当事人携带裁决结果以及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的流水前往社保部门,要求公司进行补缴。属于个人补缴的那部分,个人也得补缴。

劳动仲裁后社保补缴流程

法律分析:仲裁后补缴社保的流程可以带上裁决结果以及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但是属于个人补缴的那部分,个人也得补缴;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劳动仲裁后社保补缴流程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后社保补缴流程: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仲裁后去哪里投诉补缴社保?

劳动仲裁赢了,代表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接下来就可以带上这些去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补缴,因为劳动关系存在,又有工资发放的事实,但没有社保缴费记录,很容易就证明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因此,公司需要补缴。不过通过社保部门补缴社保,要按照流程走,会花费一点时间。

而且社保是公司的强制义务,不会因为书面的协议就能避开的。

劳动仲裁后社保补缴流程

法律分析: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相关行政部门或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根据新政策,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社保机构应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否则转入地社保机构不予接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单位缴费按照缴费基数12%转移,共计45个工作日办妥转移手续,同时规定参保人不得退保。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社保转移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