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哪里办
惠东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医疗机构所在各区县卫生局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办理是需要到医疗机构所在各区县卫生局进行申请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几年(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由什么部门核发)
医疗广告过期了没撤回怎么办
继续发布会处以罚款。医疗广告过期了如果要继续发布,须重新审批,没撤回继续发布会处以罚款。广告管理法第十三条《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如果不审批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药品广告审批机关是
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
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
(一)《广告法》;
(二)《药品管理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
县(区)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10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提交的证明材料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审查广告内容(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决定,符合规定的,出具《医疗广告证明》。
对发布医疗广告的要求
1.《医疗广告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变更广告内容或有效期满,必须重新办理《医疗广告证明》。
2.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必须持《医疗广告证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发布手续。
3.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医疗广告,必须查验《医疗广告证明》,并按照核定的内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的,广告经营者不得承办或者代理。
对审查不合格的药品广告,应当作出不予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和卫生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内容如下:
1、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3、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5、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本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8、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9、医疗机构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在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登记。医疗机构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的户外广告,无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和户外广告登记。
10、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